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行业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近三年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执法监督、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拟对在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名额及范围先进集体:表彰名额为12个。请有关市建设、规划、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附表1)填写“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表2)。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为48名。从全省各级建设、规划、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高校从事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中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1。二、先进集体推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推选条件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建设法律、法规。科学管理,开拓进取,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②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③建设执业资格管理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效率高,成绩显著;④积极开展建设执业资格执法检查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等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工作力度得当,依法做出恰当处理。(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①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扎实高效,在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强,主动为基层单位和执业人员提供热情文明的服务。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③坚持原则、廉洁勤政,依法按程序严肃查处建设执业师执业中的违规行为,严于律己,不徇私情。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从事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两年以上。三、推选、评选方法和奖励形式(一)先进集体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已经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请有关市填写“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表2)一式两份。(二)先进个人评选方法各市按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提出本市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并填写“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表3)一式2份。(三)奖励形式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四、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市、有关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完成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57号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邮编:250001,电话:(0531)87087267、87087293,传真:87917142、87087290,联系人:张尚杰、郑瑞华。五、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全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应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做好审查、推荐工作。要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推荐上来,达到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的目的。 附表:1、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2、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3、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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