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行业咨询

关于启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通知

时间:2010年12月14日

关于启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通知

济建 [2010] 15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启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建设局,各招标投标监管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鲁建发[2010]16号)及市纪委《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济纪发[2010]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科学化、电子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自201111日起在济宁市市区范围内全面启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济宁市市区(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度假区)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项目的招标,其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过程应使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二、“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由市住建委会同市招监办管理,具体使用操作由市招标投标中心负责。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用的各项工作。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市住建委招标办和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37-237610523761982653253

       附件:关于启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通知“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操作指南.doc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版权所有:衡天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