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 [2010] 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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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建设局,各招标投标监管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鲁建发[2010]16号)及市纪委《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济纪发[2010]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科学化、电子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济宁市市区范围内全面启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济宁市市区(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度假区)范围内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项目的招标,其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过程应使用“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二、“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由市住建委会同市招监办管理,具体使用操作由市招标投标中心负责。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济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用的各项工作。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市住建委招标办和市招标投标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37-2376105、2376198、265325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济宁大运河河东片区回迁安置项目卫生洁具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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