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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造价站组织开展建筑基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时间:2010年12月27日

济宁市造价站组织开展建筑基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第64期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1218


                                              市造价站组织开展建筑基坑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造价站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建筑基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造价站组织技术人员分成了两个检查组,重点抽查了市区及七个县市区的17个在建工程项目。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能够主动学习标准,对标准执行的意义和必要性有了正确的认识。所有建设项目对深基坑都采取了基坑支护、放坡开挖等技术保护措施。大部分建设项目实施了深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大部分建设、施工、监理、基坑监测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同时,此次检查也发现如下问题:一是部分业主及相关建设主体对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了解标准但心存侥幸不执行标准。例如曲阜圣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曲阜市新天地商住中心项目,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深基坑未实施基坑监测;济宁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阳光花园A、B座项目开发过程中,对深基坑未实施基坑监测,监理方亦未及时提醒建设方进行基坑监测,且监理资料移交脱节。二是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对标准的理解不准确,造成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例如委托的基坑监测单位无深基坑监测资质;基坑监测布点不规范。三是标准的执行不够严格,认真程度不够。例如不进行详细的巡视检查记录;擅自降低基坑监测频率。四是部分县市区建设标准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根据所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市造价站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有关责任主体严格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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