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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焕彩同志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时间:2011年01月25日

同志们:

   大家昨天参观了聊城城市建设现场,听取了五位同志的典型发言,今天又听取了聊城林峰海市长、济南王良常务副市长、青岛王建祥副市长的经验介绍,感到很受启发、很受鼓舞。刚才省政府张传亭副秘书长传达了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的致信,郭兆信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期间建设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城乡统筹、改革创新,特别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抗震援川工作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主要指标超额完成,建设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一五”时期,是全省建设事业大发展、城乡面貌大变化、工作水平大提高的时期,每个城市、每个领域、每个行业都各有亮点、各有优势、各有特色,建设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空前提升。

   ——城镇化进程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出台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各市相继召开会议、制定政策,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上升到全局和战略层面,在全省上下形成浓厚氛围。“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2010年达到49%左右,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以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都市圈、黄河三角洲城镇培育区、鲁南城镇带为主体,以济南和青岛为核心、大中城市为中坚、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

   ——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五年间投入住房保障资金800多亿元,基本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了52.5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廉租住房制度全面建立,为10万户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5万套,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1450万平方米、15.8万户;17市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新建1.7万套。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600万人,缴存总额1219亿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亿元。

   ——城乡规划的调控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山东半岛城市群、半岛蓝色经济区、山东省海岸带、黄河三角洲和鲁南城镇带等城市群规划的编制实施,对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08个市县全部编制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75个已批准实施,有力推动了城市空间科学拓展和城镇化有序推进。17市县编制了城乡统筹规划,35个市县实现城市规划建成区控规全覆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3年规划全面完成。城市规划委员会和“阳光规划”制度进一步完善,规划工作的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市环境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五年间,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累计完成城建投资3330亿元,2010年底污水集中处理率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集中供热普及率45%,城市人均道路20.5平方米、公园绿地15平方米,国家园林城市和节水型城市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扎实开展迎奥运、迎全运环境整治,城市面貌特别是旧城区、近郊区形象大为改观,打造了一批新亮点。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数字化步伐加快,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机制,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明显提高。新建了一大批文化设施和体育场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提供了良好载体。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省村镇建设完成投资410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2倍,村镇自来水普及率83%,小城镇污水处理率14.9%、垃圾处理率69.4%。“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深入开展,新增21个省级中心镇。村庄和省际边界地区环境整治扎实推进,4000多个村庄面貌发生较大变化。2009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主导下的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两年间整体改造7800多个村庄,完成农房建设投资2700亿元,230万农户的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善,有力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工程建设管理日趋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管理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及备案、建设工业产品备案、建设执业注册、工程档案归集等制度逐步完善,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建筑市场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推行,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成效明显。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建设监理和项目管理行业发展加快,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下大力气抓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和伤亡人数逐年下降。深入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和创“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工程质量稳步提高,获“鲁班奖”4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62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88项,创优总量居全国前列。

   ——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递增23%,累计超过1万亿元,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住房二级市场日趋活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8平方米。在全国率先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率先完成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省级联网,对于提高开发项目综合品质、调控房地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国率先大幅度提高拆迁补偿标准,率先实行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投资和维护费用由专营单位承担,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住宅产业化走在全国前列,3家企业被命名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24个。住房品质稳步提升,24个项目获“广厦奖”。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实行物业管理的面积比“十五”末增加近1倍。

   ——建筑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大做强建筑业成效突出,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强化。培育大企业、品牌企业取得突破性进展,2家企业年产值过百亿,5家企业过50亿,17家企业过20亿,特级企业数量达到13家,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高。开拓外埠建筑市场创出佳绩,出省出国施工人数累计突破150万人,完成施工产值2200亿元,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五年完成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2.9万亿元,稳居全国第三;实现增加值8165亿元,约占全省GDP的7%;年均从业人数322万人,每年吸纳250多万农民工就业,为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卓有成效。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建筑节能新标准,建立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建成节能建筑2.2亿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900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技改全面展开,供热计量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和部分建制镇已禁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比例分别达到84%、97.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迅速扩大,4市5县被列为国家示范城市和示范县。扶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300余项,2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项获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各类建设执业注册师达到14.5万人,培训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20万人,资格性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培训建筑农民工150万人次。

   ——建设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省和各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机构改革已基本到位,各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30多个设市城市成立了城建投融资机构,在筹集城建资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一步深化,运营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建设领域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五年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63个,实际利用外资达到41亿美元,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进展顺利;新签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合同额147亿美元,施工地点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提请省人大、省政府制定和修订了8件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出台了5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颁布了80项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四五”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省厅在去年底的全国建设会上介绍了经验。拆迁管理和信访工作得到加强,进京到省上访案件进一步减少。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点工程立功和“安康杯”竞赛深入开展,创建了一大批文明工地、文明小区、文明村镇、文明服务窗口。

   ——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贡献突出。汶川地震后,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建设系统勇挑重担,先后组织8000多人奔赴灾区,建成过渡性安置房3.3万套,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全系统积极参与北川灾后恢复重建,编制了北川县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和17个乡镇重建规划,200多名干部、300多家企业、3.5万名职工奋战在一线,在新县城建设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涌现出崔学选等一批英模人物,为实现“三年援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关键性一年,全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工作布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尤其在事关国计民生、影响全省大局的方面全面完成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省政府下发了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完善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城镇体系规划,黄河三角洲城镇体系规划和鲁南城镇带规划成果通过评审;完成城建投资900亿元,新增城市道路1380公里、绿地5500公顷,新增污水、垃圾日处理能力110万吨、3900吨,17市和部分县市开通了12319热线;截至11月底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1万套、廉租住房1.7万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000户,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并新建1.7万套,改造棚户区7.28万户;农村住房整村建设在建和完工126万户,改造危房25万户;建成节能建筑6000万平方米,建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18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10万平方米,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收费的建筑达到2800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双双突破3000亿元,建筑业完成总产值8500亿元,其中装饰装修行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缴纳各种税收835.7亿元,占全省财政和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的42.8%。这些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克服种种困难、争取各方面支持、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结果,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建设系统是一支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队伍,是一支拼搏奉献、能打硬仗的队伍。

   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城镇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大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小城镇整体实力偏弱,城市群发育程度尚需提升。二是城乡发展还不平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仍相对薄弱,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差距明显。三是保障性住房供应还不能满足群众实际需求,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需加快解决。四是建筑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质量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仍相对不足,市政管网不够完善,园林绿地分布不均,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健全,大中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六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十分繁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缺口较大,按实际用热量计价收费尚未大范围推开。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把握好“十二五”时期建设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综合分析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为制定“十二五”宏伟蓝图确立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特别就城镇化、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新农村规划建设、建筑节能、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深刻分析省情,科学研判了我省“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确定要坚持结构调整、创新驱动、统筹兼顾、民生优先、绿色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为我们做好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结合我省建设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55%;城市和县城人均道路面积22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50%,污水集中处理率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90%,污水集中处理率31%,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2%;新建农村住房300万户,改造危房40万户;新增住房保障户数67万户,住房保障户数占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比重达到20%以上;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万亿元,实现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5.8万亿元;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00万平方米,城镇规划区新型墙材应用比例100%。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这些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编制实施本地、本行业“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在建设工作指导上,要把握和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发展,提升质量效益。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立足行业实际,突出发展主题,遵循发展规律,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思路,加快转变建设事业发展方式。要更加注重建设行业发展的综合效益和社会贡献,算好算细投入产出账,把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经济增长、财政增收、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改进、人居环境改善、职工收入增加上。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开放。把创新创造的精神贯穿到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作为加快转变建设事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不懈地推进城乡规划、城建投融资、城市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改革,更加积极地组织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更加积极地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为建设事业发展不断增添新活力。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优化城乡结构。把统筹兼顾作为做好建设工作的根本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市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加快推动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定居、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四是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低碳城镇。把合理的资源环境容量和科学的建设标准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的前提,节约集约利用各种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构建环境友好、适宜人居、富有文化底蕴的空间载体。把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作为转变建设事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应用新型建材、新式工艺、新型设备和可再生能源的规模,从终端环节拉动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五是坚持民生优先,促进社会和谐。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抓好住房保障、农房建设、房屋拆迁、环境整治、工程质量、城市安全、物业管理和市政公用服务,努力构建富有行业特点的民生工作长效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认真扎实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保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以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为目标,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突出抓好住房保障、农房建设、节能减排、产业升级,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城市管理、质量安全、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保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重点抓好八个方面: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21号文件精神,与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城镇化提出的要求是一致的,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抓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城镇化水平要提高1个百分点,年底达到50%。一要扎实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上半年省城市化领导小组将依据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对各市进行检查考核,各市也要组织好对县市区的考评。各市要以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为抓手,坚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重点引导县级市、县城和中心镇加快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服务功能,主动承接大城市产业转移,壮大县域经济,为吸纳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要以96个国家级重点镇、252个省级中心镇为重点,制定支持小城镇发展的资金、人才等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培育一批有一定产业基础、辐射带动能力强、特色鲜明的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文化名镇。要配合抓好16个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支持潍坊抓好扩权强镇工作。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的要求,科学推进迁村并点,搞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加快实现农民市民化、生活现代化。积极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深入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抓好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力争由国务院审批的全部上报,由省政府审批的全部批复。各地要重点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停车场、景观风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到2015年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适时更新和调整完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建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提高控规覆盖质量。做好城市中心区、综合体、交通枢纽、繁华街道的规划设计,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强化规划统一管理,凡是向各类开发区下放规划管理权的,必须全部收回。将“阳光规划”推到村镇,在所有小城镇和村庄实施规划公示制度。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力度,提升城乡文化内涵。三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精心组织好各类重点城建项目建设,带动城镇承载能力提升,促进城乡面貌改善。积极应对城市交通拥堵的严峻形势,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加强快速路、立交桥、停车场、公交场站等设施建设,保留和完善自行车道、人行道系统。重视管线共同沟、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改造水气热老旧管线。推动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村镇延伸,逐步实现环卫、园林、供水等行业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保障。根据国家新下达的计划,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2.43万套(不含租赁补贴),任务相当艰巨。各市要加大力度,确保完成。一要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新的增长点,今年全省计划建设7.4万套。要把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干部与教师周转房等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筹合并建设。要拓宽筹资渠道,各地除财政投入外,可将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节余部分以及房改售房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二要搞好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县市为重点,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覆盖面,实现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准入标准有效衔接,具备条件的可予以并轨,使城市低收入家庭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选择保障方式,宜购则购,宜租则租。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和筹集力度,提高实物配租比重。各市要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保持合理的供应规模,同时引导有条件、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开展集资合作建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统一管理。计划全省新建和筹集廉租住房1.2万套,新增租赁补贴0.8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8.7万套。三要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继续坚持科学规划、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方针,用好用活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垦区、林区和铁路棚户区改造,计划年内改造11.81万户。另外,有关城市要建设限价商品住房3.32万套。四要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社团组织在职职工为重点,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摸清缴交单位底数和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积金实缴率。进一步降低门槛,减轻贷款人负担,积极稳妥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要切实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加快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健全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积金安全。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从这两年的工作实践看,农房建设给农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符合中央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符合山东省情,要坚定不移地抓下去。一要保质保量完成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省政府确定今年完成农房整村建设80万户,确保完成3年300万户的任务,同时改造农村危房20万户。各地要继续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大企业周边村、经济强村、矿区搬迁村和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区内村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要正确把握方向,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从实际出发,宜合则合、宜分则分,宜楼则楼、宜房则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镇村三次产业发展,扎实解决好农民社会保障和生活成本增加等实际问题。要按照国家六部委要求,探索建立建材下乡操作办法和工作模式。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必须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由县以上建设部门全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二要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建立土地转换平台,搞好土地收储和出让、转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农村住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节余土地指标留足农村发展用地。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气化、秸秆型煤、大中型沼气、节能门窗、太阳能、地源热泵等节能环保适用技术,让农民住得好、花得少。对距离城市建成区边缘5公里以上、以多层楼房为主的新型农村社区,鼓励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省里将直接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三要积极稳妥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没有进行迁村并点或整村建设的村庄,要总结推广威海经验,市县两级筹措资金,支持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重点是“三清四改五化”,即清理“三大堆”、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漫流污水,改水、改厕、该灶、改圈栏,实现容貌净化、道路硬化、街巷亮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

   (四)坚定不移地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一要抓好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要以县市为重点,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继续抓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与监管体系建设,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建筑节能服务业。完善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监管机制,确保列入强制安装范围的建筑全部实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加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示范县和示范项目管理,组织好省级新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和低碳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加快建制镇“禁实”步伐,加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管力度,加强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管理。研发推广节能保温与建筑结构一体化技术和产品,重点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为原料的利废新型墙材和无机保温材料。结合农房建设和建材下乡,抓好新型墙材和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应用,组织建设村镇节能住宅示范工程。二要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的原则,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按照供热企业可控、住户用热可调、政府主管部门可管的要求,搭建供热计量远程调节控制技术平台,推动供热计量数字化、系统控制智能化、住户用热自主化、政府监督网络化,实现供热企业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的目的。建立健全供热计量资金筹措、产品准入、工程监管、能耗监测、收费标准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供热计量项目建设,确保所有达到分户计量的项目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三要提升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工艺,提高管网收集能力和再生水利用水平,抓好运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在有条件的重点镇规划建设工艺先进、规模适度、经济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实现“一县一场”。建立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袋装化,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数量和成份。逐步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四要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屋顶绿化、道路绿化、停车场绿化为重点,提高旧城区和中心城区绿化水平。鼓励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搞好节水器具推广,提升城市节水水平。推广节能照明技术,建立节能型城市照明体系。完善城市道路建设联席会商制度,推广不开挖技术,减少道路挖掘。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和人居环境奖,力争在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上实现突破。五要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加快住宅建设模式转变,抓好一次性装修到位、新型住宅建筑体系和住宅部品模块化应用,推进CSI新型住宅体系应用和试点工程建设。推进国家和省级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争取3年内创建20个省级住宅产业化基地。实行《住宅品质状况表》和住宅产业化技术审查制度,积极创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五)坚定不移地做大做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加快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有利于促进二三产业扩容提质、转型升级和地方财政增收,是建设领域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一要推动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各地要支持引导房地产骨干企业向专业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壮大企业实力,尽快打造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房地产龙头企业。引导优秀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以及住宅部品、材料生产企业,与房地产龙头企业结成战略联盟,提高先进技术和产品集成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编制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项规划,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培育一批机制新、效益好、规模大、信誉佳的品牌企业。二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去年的国发10号、国办发4号和鲁政发57号文件,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查处未办理规划、施工、预售许可手续进行建设和预售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市场监管、项目监管、企业监管“三位一体”的动态监管模式,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建设条件意见书和电子项目手册制度,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基础信息共享,力争实现各市、县联网。建立健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个人住房信息互通互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商品住房交易透明度,引导居民理性消费。认真落实《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三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大型施工企业向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延伸,走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和投资、开发、施工一体化的路子,加快向工程项目总承包转变。坚持扶专、扶优、扶强,提高专业企业比重,打造一批品牌劳务企业,鼓励大型优势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高技术含量的工程施工领域,引导省内施工企业参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拓展高端和外埠市场,巩固省内市场,扩大沿海发达地区市场,抢占东北、新疆等潜力市场,站稳东南亚、中东等传统境外市场,加大非洲、南美洲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四要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打造诚信行业,繁荣建筑创作,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探索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网络监管平台。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深入推进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严格按省统一程序和文书执行工程档案“两书一证”制度,把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到技术资料上。加强全过程计价管理,完善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制度,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和恶意压级压价行为。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在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工业产品备案管理和市场监管,开展建机类产品节能认定,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加强建筑劳保金收缴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坚定不移地抓好以数字化为核心的城市管理。一要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加快12319热线建设步伐,争取所有设市城市年内全部开通运行。推广数字化城管模式,沿海设区城市2011年建成,内陆设区城市2012年建成,县级市2013年建成。落实《山东省城镇容貌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实现铁路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景观面貌明显好转。规范城市各类摊点、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实现便民利民、整洁有序。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和谐城管”创建活动,倡导以民为本、服务优先的城管理念。二要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和公园、景区安全运营监管,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制,重点落实好供气、供热、供水、城市桥梁等专项应急预案。抓好城市防汛,加快防洪排水工程建设,完善非工程措施,确保汛期安全。抓好抗震设防,组织编制山东半岛城市群及郯庐断裂带综合防御体系规划。贯彻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确保燃气安全。抓好供热用煤采购调运、天然气气源争取及供气计划落实,保障冬季城市供热、供气正常运行。贯彻实施《饮用水卫生标准》,改造提升处理工艺,完善供水网络,确保供水安全。组织开展地下管线综合普查,建立管线信息系统,保证管线安全。建立完善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桥梁设施安全。三要提高市政公用事业运营效率。加强市政公用行业运行监管,完善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推进行业政务公开、服务公开。加强维护管养,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加快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步伐,建立健全风景区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监测监控手段,促进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

   (七)坚定不移地抓好依法行政、科技创新和行业稳定。一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三定一保”立法责任制,确保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启动“五五”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建设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行政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省实施条例,认真受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及时撤销、变更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规范运作程序,增加公开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二要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科技兴业,组织实施“12223”工程,提高建设科技创新能力。以建设类骨干企业省级技术中心为依托,以重点工程为载体,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快核心和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以先进成熟适用技术为重点,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温暖工程”,开展大规模农民工培训。加强建设执业资格执法监督,推进注册管理信息化,完善建设执业师信用档案,改进和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建设执业师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智力,组织实施好利用世行、亚行贷款的城建环保项目,培养一批建设行业涉外人才。三要维护行业安全稳定。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变分散监管为集中监管,继续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开展“安康杯”竞赛,推动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从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要限制其从业资格;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建筑活动。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依法强化拆迁管理,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继续推行“四合法两到位”,加大拆迁信访集中处理力度,化解拆迁信访积案,妥善处理拆迁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八)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贴近发展大局,紧跟中心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勤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员干部监督,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廉政风险防范,确保廉洁务实高效。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从事资质审批的工作人员,两年必须轮岗。大力推进科技防腐,积极施行电子监察。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和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各类专项治理,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抓好创先争优活动,选树一批行业典型。继续组织高端业务讲座,推动学习型行业建设。推进企业文化、行政文化和行业文化建设,抓好行政服务品牌建设。围绕“执政为民”的主题,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做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进一步提升建设系统的社会形象。三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行业考核评选,以文明行业创建为载体,健全完善精神文明竞争淘汰机制,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和质量。继续利用好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载体,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同志们,做好2011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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