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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使用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9月24日

济建价函[2011] 6号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标准定额)站、各有关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消耗量定额自2003年颁发后,对强化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全省建设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标准的不断出现,使得消耗量定额的有些子目与实际情况产生了一定的差距,不能完全满足工程建设实际的需要。按照省定额站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围绕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等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搜集整理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消耗量定额的修订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研内容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等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修编时应予考虑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各专业消耗量定额中需要调整含量的子目、需要淘汰的子目、必须增加的项目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步骤
  1、请各县市区造价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就消耗量定额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消耗量定额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除反映现行定额应予调整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因相关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而需增加的定额子目的情况)于2011年10月12日前报市造价管理站计价科。
  2、市造价管理站组织将召集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召开座谈会议,就形成的调研报告进行充分讨论。
  3、座谈会后形成意见统一、数据翔实、反映工程实际的书面材料上报省定额站。省站将根据上报的有关情况,统筹安排进行专项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县市区造价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咨询机构等单位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完成本项调研工作。
  联系电话:2376116             联系人:姜涛    
电子邮箱:
zjzjjk@163.com     传真:2376198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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