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标准定额)站,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外地进济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行为,提高造价咨询工作质量,按照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及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入济宁市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济建[2011]8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造价站抽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于4月中下旬组织两个考核组,对全市已办理注册登记证的46家外地进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受检的46家造价咨询企业中,32家企业符合本次年度考核的标准要求,认定为合格单位;5家企业认定为基本合格单位;9家企业认定为不合格单位。绝大部分受检企业都按要求提供了考核资料,积极配合检查,并能够按规定办理进济备案手续。目前,我市绝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能够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企业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施较为齐全,能够满足造价咨询工作的需要,能够为专业人员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大部分企业能够做到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无擅自伪造、涂改资质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及注册执业印章的行为,造价咨询执业行为更趋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业存在注册执业人员人证分离的现象。从各企业提交的年度考核资料上看,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总人数均达到资质标准要求,但从现场实际检查的情况看,少数企业存在个别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人证分离不在岗现象,人员配备满足不了正常业务要求;二是个别企业办公地点、驻济机构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发生变更,未及时办理进济注册登记证书变更手续;三是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合同条款要素不全,有的合同只盖章不签字,缺少具体服务内容等,合同备案、业绩备案不及时;四是个别企业的相关资料不在济宁办公场所存放,不便于查阅。
三、处理意见:对在我市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考核中,山东新联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宏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正大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爱立特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仲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接到通知后,至今未接受年度考核,按照建设部(第149号令)及市建委(济建[2011]8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其《进济注册登记证》自行作废,做出予以清出济宁市建筑市场一年的处理,不得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下步工作要求及措施: 针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一)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资质行政许可初审关,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二是对已取得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对不符合部令资质标准条件和要求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整改;三是对未取得资质而进行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个人加强监管,通过检查、处罚等手段引导其按照部令要求规范执业,未取得造价咨询资质或未经备案,不得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四是加强对企业跨地区执业备案的管理 ;五是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的执业行为、咨询成果、档案保管、合同签订、备案等;
(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咨询行为。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建立切实可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咨询合同签定和档案管理制度,着力规范咨询合同签定的格式、内容,注重档案资料的齐全性、准确性,切实把咨询合同签定、档案管理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咨询合同签订和咨询成果归档的规范化。
对在企业资质标准条件、执业质量、制度规范和诚信执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考核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措施抓紧整改,并于2013年5月31日前写出整改报告上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逾期未补正材料的,我们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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