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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8年06月01日

鲁建质安字【2018】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落实质量责任,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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