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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胡集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0年09月30日

项目编号:HT-2010-006/SG

金乡县胡集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金乡县胡集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为市投资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本项目涉及胡集镇于王屯村、张魏庄村、沙窝村、张庄村、姬庄村、张油坊村、东程庄村、灵显庙村、王海村、辛刘庄村、卢庙村共11个行政村。西至张楼排灌站,北至蔡河,东至县界,南至北大溜河。总土地面积861.47公顷。

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田间道02(含田间道02)—斗沟12(含斗沟12)以北至蔡河。

第二标段:西至干沟01,南至斗沟26(含斗沟26),以北至干沟02

第三标段:北至斗沟12,西至田间路02,南至斗沟33—干沟03—斗沟17,东至县界。

第四标段:斗沟26以南至斗沟30(含斗沟30),西至干沟01,东至干沟02

第五标段:斗沟30—田间路02—斗沟33(含斗沟33)以南至大流河,东至干沟01,西至干沟2

第六标段:西至干沟03,北至斗沟17,南至大溜河,东至县界。

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水利及防护林等。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的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已在本公司注册)。

2、符合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必须经过财政厅及国土资源厅的备案才能参加投标。

3、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投报三个标段,但只能在一个标段取得中标资格。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00118日起到20100122日止,上午900时—上午1130时;下午200时—下午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地点:济宁市洸河路88号恒丰苑小区东三单元十一楼西户

联系电话:0537-2489666  

四、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备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人:金乡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人: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徐长清 联系电话:0537-2489666    传真:0537-2284666

地址:济宁市洸河路88号恒丰苑商住楼东三单元11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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