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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邹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0年09月30日

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邹城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污水处理设备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邹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二、采购人:邹城市人民医院

三、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邹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由供应商负责污水处理工艺的设计(包括土建及设备基础)及所需设备的配备(包括具体规格、型号及参数)。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保修及验收等。

五、项目概况及要求:1、处理能力为300m3/天;2、本项目在±0以下50cm进行施工;3、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整体验收;4、达到规定的城市污水排放标准。5、预算控制价为4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设计及提供货物能力并具有合法代理或经销资格;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不允许二级代理商再授权;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的获取:

点击下载:标书下载链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与资格审查:

1.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4月30日8:00-9:00在邹城市招标中心(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受理供应商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资格审查。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否则取消参加谈判资格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税务登记证副本

3.3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每件产品的授权)

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

3.5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招标中心(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7000,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账户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缴纳,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和非投标人账户转来的保证金将被拒绝并取消参加谈判资格;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交银行汇款单。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投标人。

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邹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矿山支行;银行帐号:407502042358091001  )。(不接受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不接受非供应商单位帐户转来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取消参加谈判资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邹城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衡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千泉路59号 地 址: 济宁市洸河路88号

联 系 人: 孟昭乾 联 系 人: 徐长清

电 话:    0537-5250890     电 话: 0537-2489666      

   传 真: 传 真:       0537-2284666      


2010年4月20日


版权所有:衡天咨询集团有限公司